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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廠隸屬於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,為環保局所屬機關,置廠長、副廠長、秘書及正工程司,下設3組4室,組織架構圖如下:

廠本部(另開新視窗) 廠本部(另開新視窗) 廠本部(另開新視窗) 廠本部(另開新視窗) 第一組(另開新視窗) 第二組(另開新視窗) 第三組(另開新視窗) 勞安室(另開新視窗) 會計室(另開新視窗) 人事室(另開新視窗) 政風室(另開新視窗)組織架構圖,本廠包含廠長.副廠長.第一組.第二組.第三組勞安室.會計室.人事室政風室等單位(另開新視窗)

廠本部包含廠長、副廠長、秘書、正工程司技工及工友。

本廠各單位職掌如下:

一、第一組:垃圾焚化作業與公害防治規劃、灰燼處置、機具器械保養維護及進廠車輛之管理等事項。

二、第二組:垃圾焚化之運轉操作、污染防治及鍋爐、發電、儀表、電氣等設備之管理等事項。

三、第三組:文書、印信典守、財產管理、庶務、出納及其他不屬各組、室事項。

四、勞安室:掌理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之規劃、管理、督導及實施作業環境測定、教育訓練、健康檢查、職業災害統計等事項。

五、會計室:辦理歲計、會計事項,並兼辦統計事項。

六、人事室:辦理人事管理事項。

七、政風室:辦理政風事項。